作者:梁叟字数:20376*罗杰的自述我叫罗杰,可是,我却不姓罗。
因为我所干的行当,不是一般人所公认的正当职业,所以只好隐姓埋名,以台甫混世走道充门面。
我干的职业是,介绍娇娃、美眉,给有需要之各行各业于展览会场,充当产品展示、代言的模特儿。
或者是,仲介各式喜庆场面的公关交际女郎、歌舞演员。
或者是,推荐夜店里面,跳钢管舞的舞者,pub里面跳脱衣舞的舞孃等等各种名堂的需求。
我有无做牵头,撮合男女欢嬲当马伯六,或者是你们所谓的三七仔?当然偶而有之,不过那不是我主动的招揽,都是被动式的。
况且,凡是大学商学院的新鲜人,都会背诵:有需求就有交易,需求和交易是市场良性互动的关系。
不过,我却为了干那种活儿计,付出蹲苦窑大半年的代价。
原来,在头一回被逮时,我照律师交代的剧本哀告求饶,法官因为体恤我毫无前科,因而判了我一个缓刑结案。
第二回,那位法官大人就扳起一副扑克脸,以『常业媒介色情犯』的罪名,判我去坐大牢的有期徒刑。
如果我不去土城监狱报到而落跑,我就会成为通缉犯。
以是,我的职业肯定会因之断层而收摊打烊,所以我届时只好一咬牙,主动、准时的去土城的苦窑报到入监服刑。
所幸,我有『竹x帮』的老关系护身,还有『天x盟』的交情加持,以是在蹲苦窑时才未吃上大苦头。
若不然,被老大跟牢友们贬称为『香蕉』的色情犯罪者,在土城的大牢里头,有你想像不到难捱的苦头儿等你膺受。
八个月之后,我因为表现良好,获得提前假释,自然是头也不回的告别土城,重新回到社会当好汉。
其实,我罗杰是个大好人。
譬如,在超商里一般人不过是,随手捐几张芭乐票一般的统一发票,或是施舍几枚小硬币。
可是我罗某人,一出手少则三、五百,多者八、九百的t币,朝募捐箱子里投放。
因为,我挣钱比较容易呗!在我旗下的女同事们,其中有人偶尔会说家里缺钱用,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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