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律师笑了笑道:你们两位都是中高层管理人员,如果你们的事情人事部都能以忙为理由而不处理,那么公司也差不多快完了。
嗯?那是甚么意思?他正色道:是施小姐的意思,是她不批准你们的辞职。
是梦芸?我几乎跳了起来道:她现在在哪裡?施小姐现在应该是在欧洲吧!最近发生了太多事,她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调理一下身体和心理,今天让你们二位过来,也是她的意思。
是她让你找我们来的?是的,施小姐临走前拟了一份财物处置的协议让我宣读给二位听。
我和心悦对视一眼,眼裡都是茫然的神色。
方律师继续说道:协议一共有两份,是排他的,宣读协议之前有一个先决条件,对于这个议题的选择直接决定你们将接受哪份协议。
我越来越煳涂了,但还是示意他继续说。
这个条件就是,施小姐作为力集团新董事局主席,愿意保留二位在公司内的职务,并且在现有待遇基础上加薪百分之五十,但是条件是你们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诺不会恢复婚姻关係,除此之外对你们的生活状况不加干涉。
我对梦芸心存愧疚,但听到这样的条件还是有些不悦。
心悦抢先问道道:就是说我们不能复婚,但是共同生活不受干涉?方律师点了点头:是的。
如果我们不接受呢?我问道。
如果你们不接受,那就自动从公司离职,并且要激活合同中的就业规避条款,两年内不从事相关行业工作。
我对此是欲哭无泪,合同中确实有相关条款,我当时也确实是签了字的。
怎么样二位?你们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决定,不存在一个同意一个不同意的情况出现。
我和心悦再次对视。
我有答桉,但想听你说。
心悦一脸洞彻人心笑容。
我会心一笑,转头对方律师说道:我们拒绝。
方律师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:稍等,我去拿对应协议。
趁着他拿文件的间隙,我们开起了小会。